這裡全是舊文存檔,最新內容請前往: CIPPING.NET

Skip to the content

她的 iPod mini(二)

iPod mini green on my PowerBook

之前的 iPod mini 文章引起了一些回應與討論。這些討論都與 iPod mini 無關,被關注的是「贈送價格250塊美金的 iPod mini 給女朋友」這行為。

我送美峰 iPod mini 的原因很簡單:

  1. 她喜愛音樂(誰人不愛音樂?)
  2. 很多她愛聽的歌曲都只有數碼版本(MP3),沒有 CD
  3. 她自己絕對不會花錢買高科技電子產品

從以上的3個前提(加上我對她的一些疼愛),購買 iPod mini 送給她便是最好的結論。

每一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有不同的物質慾望。250塊美金當然可以滿足我本身的一些物質慾望,比如說購買一些電腦附件,或者購買幾本書幾張唱片,又或者送自己 iPod mini(比起她,我更愛音樂)。要是這250塊美金我用來滿足自己的物質慾望,那難道下一筆250塊錢我就捨得用來送她名貴禮物嗎?到了四十歲我有更多更多的250塊錢時,她已經對 iPod mini 看不起眼,送給她也不能讓她歡喜了。

KinkySkiny引用肉粽與 iPod mini 相提並論,我覺得此比喻只能在完美的愛情為前提之下方能成立。依此比喻,iPod mini 與肉粽,石頭,鑽戒等等物品都是一樣的,只要是真心送給女友的,她就應該多愛你一些,完全與禮物的市場價格和女友對它的需求值無關。要是評定禮物價值的標準只是真心程度而已,那麼天下的愛侶們都是天天開心,時時熱戀。只可惜現實並非如此。送禮物給女友(注意:我在這裡說的是送禮物)除了真心程度之外,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犧牲程度。買個肉粽給女友,只不過是犧牲了一杯咖啡;然而iPod mini的犧牲程度更高,因為250塊錢(要是不買 iPod mini 的話)能滿足自己本身更多的物質慾望。如果你能放棄名貴電子吉他,而陪女友去趟歐洲浪漫之旅,我相信她會更更更加愛你。當然送禮物給女友時也要看她對於該禮物的需求。如果她不愛珠光寶氣,送她鑽戒也打動不了她的心。

說回第3個前提 ——「她自己絕對不會花錢買高科技電子產品。」若這項前提不存在,我應該就不會送她 iPod mini。他人的女友們,為何不考慮自己花錢買 iPod mini 呢?

KinkySkiny,那你是否會眼紅「送給男友的 iPod」呢?

回應關閉

回應只開放三十天,此文章的回應功能先已關閉。
若無好康,請勿聯絡

Search

Archives

Categories